房產測繪中應重點注意的幾個常見問題
一、測繪的基本單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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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測繪房屋拆遷測繪資質證書,直接為房屋登記工作服務房屋拆遷測繪資質證書;按房屋登記辦法房屋拆遷測繪資質證書,房屋登記的基本單元是指有固定界線、可以獨立使用的房屋或特定空間。所以測繪房屋時,應注意國有土地范圍內成套住房,以套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層、間、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集體土地范圍內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獨立建筑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房屋拆遷測繪資質證書;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確定基本單元時主要把握兩項原則,一是登記對像必須是特定的,特定是指登記對像是唯一的,能夠和其它不動產明顯區別;二是必須具備獨立使用價值,如一般房屋技術層及一二層商鋪房,技術層及二層商鋪因不具備獨立使用價值,就不能作為獨立登記單元,而必須與底層房屋做為一個整體進行登記測繪,涉及到公共出入的分攤房屋,則必須由相關權利人就共用部分的分攤使用達成協議后,才能依協議進行測繪。
二、房屋層數問題
按房產測量規范,房屋層數按自然層數計算, 地下層數用負數表示,房屋層高大于或者等于2.20米計算層數和建筑面積。檐口高度低于2.20米的技術層,不計算層數,但是高度超過2.20米的部分應計算面積。(在系統上制圖時應作為技術層下標準層的附屬提取面積線)。
三、外業測繪問題
無論何種測繪業務,都須以兩人為一個測繪小 組,共同完成外業測繪,繪圖計算及校對工作。測繪草圖作為重要的原始資料,對于保障測繪成果質量和過錯追究都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從2009年元月份起,所有外業測繪都必須在規定格式的草圖上作好詳細的數據記錄,(新建商品房如不繪制測繪草圖可在縮印的施工圖上作測繪數據記錄),并經測繪人員和記錄人員及申請人簽字確認。測繪草圖在測繪業務完成后,必須作為測繪資料的重要組成部分永久存檔。從2009年元月1號后,沒有測繪草圖或只有一人簽字的草圖,都不予審核通過。
四、測繪圖紙中的地址問題
房屋座落地址一般依據土地使用權證書、原房屋所有權證填寫,沒有上述兩證的,應依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其它證明文件填寫,但不得隨意地填寫,填寫格式為??鎮??路??街(巷)??????小區名稱,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區地址及樓號、房號一律按商品房預售網上備案系統上的樓號、房號填寫。
五、測繪成果責任的問題
房屋測繪成果,作為建設工程規劃驗收房屋面積方面的依據、及房屋權屬證書的附圖,具有法律效力,作為認定拆遷房屋面積享受免稅優惠的證明等,重要性不言面喻。對此必須引起高度的重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四十八條房屋拆遷測繪資質證書:違反本法規定,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的,責令測繪單位補測或者重測;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測繪資質證書;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成都五城區拆遷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成都市房產管理局關于貫徹執行《成都市人民 *** 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五城區城市房屋拆遷工作房屋拆遷測繪資質證書的意見》有關問題房屋拆遷測繪資質證書的補充通知
一、關于住宅搬家補助費問題
拆遷人用期房與被拆遷房屋進行產權調換的房屋拆遷測繪資質證書,按每戶1200元的標準發放兩次搬家補助費。
二、關于住房購房補貼問題
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房屋拆遷測繪資質證書,按被拆遷房屋分類或分戶評估價30%給予購房補貼。
三、關于物管費補貼問題
被拆遷房屋為住宅或非住宅的,統一按《成都市人民 *** 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五城區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的意見》規定標準給予物管費補貼。
四、關于提前搬遷獎勵問題
提前搬遷獎勵的期限由拆遷人根據拆遷許可期限,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在拆遷工作實施方案中明確規定。提前搬遷獎勵實施方案應報區房產管理部門備案。拆遷住宅或非住宅符合提前搬遷條件的,按提前搬遷獎勵實施方案規定的標準給予獎勵。
五、關于過渡期限問題
實行產權調換需要過渡的,安置房為磚混結構的,過渡期限不超過18個月房屋拆遷測繪資質證書;安置房為框架結構的,過渡期限不超過30個月。超過規定過渡期限的,拆遷人應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等拆遷法規政策之規定按月及時發放過渡費。
六、關于被拆遷房屋權屬證書記載面積與房屋實際面積不一致的問題
被拆遷房屋權屬證書記載面積與房屋實際面積不一致,以被拆遷房屋產權初始登記或市規劃部門竣工驗收文件為依據,由具備測繪資質并在市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測繪機構對被拆遷房屋實際測量后確定。拆遷人對實際測量增加的面積可參照被拆遷房屋評估價格給予補償。測繪機構由拆遷當事人雙方協商共同委托,協商不成的,可以采取抽簽方式確定。
拆遷工作人員如何取得拆遷員資格證?
房屋拆遷資格證書指房屋拆遷單位具備房屋拆遷資格的法律憑證。
一、設立房屋拆遷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有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組建的批準文件;
2 、有明確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固定的辦公場所;
3 、有與承擔拆遷業務相適應的自有資金和技術、經濟、財務管理人員。
城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申請設立房屋拆遷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合格單位頒發《房屋拆遷資格證書》 。《 房屋拆遷資格證書》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統一印制。
二、申請條件 :
1、年滿18周歲,男不超過65周歲,女不超過60周歲;
2、初中及以上學歷;
3、房屋征收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或5年以上拆遷(征收)工作經驗,且已經取得《房屋征收從業人員崗位證書》。
擴展資料:
《城市房屋拆遷單位管理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城市房屋拆遷單位(以下簡稱房屋拆遷單位),是指依法取得拆遷資格證書,接受拆遷人委托,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動員,組織簽訂和實施補償、安置協議,組織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單位。
設立房屋拆遷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例
第四條 設立房屋拆遷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例:
(一)有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組建的批準文件;
(二)有明確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固定的辦公場所;
(三)有與承擔拆遷業務相適應的自有資金和技術、經濟、財務管理人員。
第五條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依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本規定,對申請設立房屋拆遷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合格的單位頒發《房屋拆遷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
并對房屋拆遷單位和自行拆遷單位的業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未經批準發給《資格證書》的單位不得接受委托拆遷。
具體資格審查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制定。
《資格證書》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統一印制。
第六條 本規定發布前已設立的房屋拆遷單位,須經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進行復審;復審合格的,可以核發《資格證書》。對于復審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整頓;整頓后仍不合格的,不得接受委托拆遷。
第七條 房屋拆遷單位發生分立、合并的,必須重新申請辦理資格審批手續。
房屋拆遷單位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在變更后十日內,向原批準發給《資格證書》的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城市房屋拆遷單位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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