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資質等級承攬工程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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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本條例規定,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勘察、設計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或者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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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質的業務范圍包括什么?
國家現行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將測繪資質分為12個專業。不同專業對人員儀器設備有不同的要求,以丙級工程測量專業為例:
一、通用標準: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
2、辦公場所:丙級不少于80平方米;
3、質量管理: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丙級測繪單位配備專門質檢人員;
4、檔案和保密管理:有健全的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相應的設施:有明確的保密崗位責任,與涉密人員簽訂了保密責任書;
5、檔案管理考核: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
6、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是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受理、審查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負責受理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7、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有條件的設區的市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可以委托有條件的縣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二、工程測量丙級標準:
6、測繪及相關專業人員:8人(中級3);
7、測繪設備:
(1)GPS接收機3臺(5mm+1ppm精度以上);
(2)全站儀3臺(其中2秒級精度以上不少于1臺);
(3)水準儀2臺(S3級精度以上);
(4)A1幅面以上繪圖儀1臺。
拓展資料
通用標準是指對各專業范圍統一適用的標準。
專業標準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
調整后的地方標準,不得高于本標準的高一等級考核條件,也不得低于本標準的低一等級考核條件,不得修改專業范圍及專業子項、考核指標和作業限額,不得突破通用標準的規定。調整后的標準應當報送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備案。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健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機制,實現測繪資質行政許可在線受理和審查,方便管理相對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管理能力。
初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參考資料: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百度百科
超資質承攬怎么界定?
5月11日超測繪資質承攬業務,南寧市住建局發布《關于試行調整部分建筑業企業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通知》,自2020年5月10日起施行。
試行范圍:市建筑、市政總承包二級資質及其涵蓋的專業承包二級資質企業,經認定后可在南寧市承接現有資質類別高一級的相應業務。認定標準如下:
企業信譽良好
不存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人社部門列入“黑名單”或被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因違反建筑市場相關規定被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限制市場準入等情形。
近三年內未發生工程質量或生產安全事故。
申請時,其在南寧市施工企業信用評價中得分排名前100名(且不得為零值或負值)。
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
項目負責人具備擬承接工程所需的相應專業的注冊建造師資格超測繪資質承攬業務;
企業近3年內承擔過本類別資質二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能夠提供足額履約擔保
企業以銀行擔保、保證保險等方式提供工程合同總價20%的履約擔保。
此外,《通知》中還提到:
1、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企業在南寧市注冊成立的子公司取得相應二級資質后,認定條件如上。其中
企業信譽以其母公司的信譽為準超測繪資質承攬業務;
“業績要求”改為“母公司近3年內承擔過本類別資質一級及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履約擔保由企業或其母公司提供,并由母公司對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予以擔保承諾。
2、經認定的企業參與招投標,建設單位不得設置限制、排斥條件。
3、對超資質等級承攬業務的企業,住建部門將強化監管,對未達到承諾要求的,應責令停工,并按超越資質等級承攬工程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相關責任主體列入建筑市場不良信用信息。
目前,已有多省份出臺類似政策。
山東省
2019年,山東省 *** 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十六條意見》(魯政辦字﹝2019﹞53號),對允許部分建筑業企業跨類別、跨等級承攬業務作出了原則規定。
2020年1月,山東省住建廳、山東省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監管工作的通知》。
允許信用良好、具有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總承包企業,參與資質類別內上一等級工程項目的投標。
對能夠提供足額擔保且項目負責人具有相應業績的企業,允許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一級及以上總承包資質之間以及水利水電和港口與航道工程一級及以上總承包資質之間,互跨專業參與同等級工程投標。
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自行施工總承包范圍內不高于總承包資質等級的專業承包工程,不再需要具備相應專業承包資質。
對具備相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參與 *** 主導的重大建設項目,不得設置初始業績門檻。
江蘇省
2019年1月,江蘇省住建廳印發《關于試行調整部分建筑業企業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通知》。之后,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聯合發文,允許部分類別的施工總承包企業跨專業承接工程。
1、允許四個二級專業承包資質承接一級資質相應業務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
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
環保工程專業承包
2、三類企業可承接其資質覆蓋范圍內的專業承包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覆蓋地基基礎工程、起重設備安裝工程、電子與智能化工程、消防設施工程、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工程范圍;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覆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環保工程、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工程范圍;
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覆蓋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工程范圍。
3、四類企業可跨專業承接項目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任意一項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可以跨專業承接其他三個類別同等級資質相應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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