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員證怎么考?

考核方式測繪資質考試科目:采用理論與實操相結合測繪資質考試科目的培訓方式測繪資質考試科目;強化理論知識測繪資質考試科目,重視實操訓練,教與訓相結合。采用理論與實操分別考核測繪資質考試科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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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條件:16歲以直接考取中級,23歲以上直接考取高級,在全國范圍內通用的,對勞動者的從業資格進行認定的證。

它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須具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是對勞動者具有和達到某一職業所要求的知識和技能標準,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的憑證,是職業標準在社會勞動者身上的體現和定位。

擴展資料:

測繪法律法規考試基本要求:

1、根據測繪法中有關測繪資質管理的規定、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以及《測繪資質管理規定》《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確認從事測繪活動單位的測繪資質證書的合法性和所從事測繪活動的合法性。確認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有關測繪資質管理義務的履行情況,并分析界定有關法律責任。

2、根據測繪法中有關測繪執業資格的規定以及《注冊測繪師制度暫行規定》。確認測繪執業資格的合法性和注冊測繪師義務的履行情況。確認從事測繪活動的合法性,并分析界定有關法律責任。

3、根據測繪法中有關外國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的規定。以及《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確認外國人來華從事測繪活動的合法性。確認與外國人合資合作測繪的合法性和履行義務的情況,正確處理涉外測繪活動的有關問題。并分析界定有關法律責任。

4、根據測繪法中有關測繪作業證件的規定以及《測繪作業證管理規定》,確認測繪作業證的合法性和測繪作業證持有人員義務的履行情況。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工程測量員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測繪師注冊

你好,你的條件早已經具備報考條件了,考過后就不用擔心注冊的事情。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 為了提高測繪專業技術人員素質,保證測繪成果質量, 維護國家和公眾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在具有測繪資質的機構中,從事測繪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 國家對從事測繪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業準入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

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注冊測繪師,是指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后,從事測繪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注冊測繪師英文譯為:Registered Surveyor。

第五條 人事部、國家測繪局共同負責注冊測繪師制度工作,并按職責分工對該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行政部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注冊測繪師制度的實施與監督管理。

第二章 考 試

第六條 注冊測繪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第七條 國家測繪局負責擬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考試試題,研究建立并管理考試題庫,提出考試合格標準建議。

第八條 人事部組織專家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考試試題。會同國家測繪局確定考試合格標準和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第九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測繪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測繪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測繪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測繪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3年。

(四)取得測繪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2年。

(五)取得測繪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1年。

(六)取得其他理學類或者工學類專業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測繪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第十條 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合格,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國家測繪局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第十一條 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的,由發證機關收回。自收回該證書之日起,當事人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

第三章 注 冊

第十二條 國家對注冊測繪師資格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經過注冊后方可以注冊測繪師的名義執業。

第十三條 國家測繪局為注冊測繪師資格的注冊審批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注冊測繪師資格的注冊審查工作。

第十四條 申請注冊測繪師資格注冊的人員,應受聘于一個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并通過聘用單位所在地(聘用單位屬企業的通過本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注冊申請。

第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注冊測繪師資格注冊的申請材料后,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對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冊申請,均應出具加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第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自受理注冊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完成申報材料的審查工作,并將申報材料和審查意見報國家測繪局審批。

國家測繪局自受理申報人員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作出審批決定的,應將延長的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請人。

國家測繪局自作出批準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決定送達經批準注冊的申請人,并核發統一 *** 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注冊證》和執業印章。對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注冊證》每一注冊有效期為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注冊證》和執業印章在有效期限內是注冊測繪師的執業憑證,由注冊測繪師本人保管、使用。

第十八條 初始注冊者,可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之日起1年內提出注冊申請。逾期未申請者,在申請初始注冊時,須符合本規定繼續教育要求。

初始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初始注冊申請表》;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

(三)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四)逾期申請注冊的人員的繼續教育證明材料。

第十九條 注冊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執業的,應在屆滿前3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程序申請延續注冊。審批機構應當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在規定的時限內作出是否準予延續注冊的決定;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延續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二)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三)達到注冊期內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 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測繪師變更執業單位,應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按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后,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注冊證》和執業印章在原注冊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變更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變更注冊申請表》;

(二)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三)工作調動證明或者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的證明、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

第二十一條 注冊測繪師因喪失行為能力、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注冊證》和執業印章失效。

第二十二條 注冊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由注冊測繪師本人或者聘用單位及時向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國家測繪局審核批準后,辦理注銷手續,收回《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注冊證》和執業印章: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申請注銷注冊的;

(三)注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注冊的;

(四)被依法撤銷注冊的;

(五)受到刑事處罰的;

(六)與聘用單位解除勞動或者聘用關系的;

(七)聘用單位被依法取消測繪資質證書的;

(八)聘用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九)因本人過失造成利害關系人重大經濟損失的;

(十)應當注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注冊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三)因在測繪活動中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注冊申請人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應當予以撤消,并由國家測繪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當事人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被注銷注冊或者不予注冊的人員,重新具備初始注冊條件,并符合本規定繼續教育要求的,可按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程序申請注冊。

第二十六條 國家測繪局應及時向社會公告注冊測繪師注冊有關情況。當事人對注銷注冊或者不予注冊有異議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七條 繼續教育是注冊測繪師延續注冊、重新申請注冊和逾期初始注冊的必備條件。在每個注冊期內,注冊測繪師應按規定完成本專業的繼續教育。

注冊測繪師繼續教育,分必修課和選修課,在一個注冊期內必修課和選修課均為60學時。

第四章 執 業

第二十八條 注冊測繪師應在一個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開展與該單位測繪資質等級和業務許可范圍相應的測繪執業活動。

第二十九條 注冊測繪師的執業范圍:

(一)測繪項目技術設計;

(二)測繪項目技術咨詢和技術評估;

(三)測繪項目技術管理、指導與監督;

(四)測繪成果質量檢驗、審查、鑒定;

(五)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測繪業務。

第三十條 注冊測繪師的執業能力:

(一)熟悉并掌握國家測繪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了解國際、國內測繪技術發展狀況,具有較豐富的專業知識和技術工作經驗,能夠處理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三)熟練運用測繪相關標準、規范、技術手段,完成測繪項目技術設計、咨詢、評估及測繪成果質量檢驗管理;

(四)具有組織實施測繪項目的能力。

第三十一條 在測繪活動中形成的技術設計和測繪成果質量文件,必須由注冊測繪師簽字并加蓋執業印章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二條 修改經注冊測繪師簽字蓋章的測繪文件,應由該注冊測繪師本人進行;因特殊情況,該注冊測繪師不能進行修改的,應由其他注冊測繪師修改,并簽字、加蓋印章,同時對修改部分承擔責任。

第三十三條 注冊測繪師從事執業活動,由其所在單位接受委托并統一收費。因測繪成果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接受委托的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接受委托的單位依法向承擔測繪業務的注冊測繪師追償。

第五章 權利、義務

第三十四條 注冊測繪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使用注冊測繪師稱謂;

(二)保管和使用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注冊證》和執業印章;

(三)在規定的范圍內從事測繪執業活動;

(四)接受繼續教育;

(五)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范的行為提出勸告,并向上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六)獲得與執業責任相應的勞動報酬;

(七)對侵犯本人執業權利的行為進行申訴。

第三十五條 注冊測繪師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管理規定,恪守職業道德;

(二)執行測繪技術標準和規范;

(三)履行崗位職責,保證執業活動成果質量,并承擔相應責任;

(四)保守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委托單位的商業、技術秘密;

(五)只受聘于一個有測繪資質的單位執業;

(六)不準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

(七)更新專業知識,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八)完成注冊管理機構交辦的相關工作。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對本規定印發之日前,長期從事測繪專業工作,并符合考核認定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通過考核認定,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

第三十七條 通過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并符合《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優先聘任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

第三十八條 需注冊測繪師簽字蓋章的文件種類和辦法、繼續教育的內容、測繪單位配備注冊測繪師數量、注冊執業管理等工作的具體辦法,由國家測繪局另行規定。

第三十九條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和澳門居民,可申請參加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申請人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測繪相關專業實踐年限證明。臺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考試辦法另行規定。

外籍專業人員申請參加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申請注冊和執業等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條 在實施注冊測繪師制度過程中,相關行政部門和相關機構,因工作失誤,使專業技術人員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給予相應賠償,并可向有關責任人追償。

第四十一條 實施注冊測繪師制度的相關行政部門和相關機構的工作人員,有不履行工作職責,監督不力,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等違紀違規行為,并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由其上級相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注冊測繪師會被取消嗎

是的,2021年1月13日,人社部發布公告,將注冊測繪師調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結合近年來國務院有關部門職責調整、行政審批事項改革等情況,擬對2017年公布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部分進行調整。

調整后,擬列入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8項,其中,準入類31項,水平評價類27項。現將調整后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其中注冊測繪師調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擴展資料

建立原因

答:建立測繪執業資格制度是貫徹實施《測繪法》和《行政許可法》的需要。新修訂的《測繪法》在第五章第二十五條中規定:“從事測繪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測繪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項前期性、基礎性工作,廣泛服務于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科學研究、文化教育、行政管理和人民生活等諸多領域,屬于責任較大、社會通用性強、專業技術性強、關系公共利益的技術工作。測繪成果對國家版圖、疆域的反映,體現了國家的 *** 和 *** 的意志。

測繪成果的質量與國家經濟建設和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地籍測繪、房產測繪及其他一些測繪成果的質量更是直接與人民群眾的生活息息相關。建立測繪執業資格制度完全符合《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暫行辦法》的要求,能夠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和人民群眾的利益。

測繪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技術工作,通過推行測繪執業資格制度,可選拔一批業務素質較高的專業人才,有利于提高測繪隊伍的整體素質。

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要求行業管理從現有的單位資質管理為主逐步過渡到以個人資格管理為主的軌道上,測繪執業資格制度建立后,將逐步推行單位資質管理與個人執業資格管理相結合的市場準入管理機制,有效規范測繪市場秩序,有利于促進行業管理體制改革;同時,通過開展國際互認,為我國專業技術人員走向國際市場創造條件,利于與國際測繪市場接軌。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注冊測繪師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對《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進行公示的公告

2022浙江注冊測繪師成績查詢入口官網

2022浙江注冊測繪師成績查詢入口官網

2022浙江注冊測繪師成績查詢入口官網,2022年注冊測繪師成績查詢入口預計于11月份開通,屆時浙江考生可以查詢2022年注冊測繪師成績。2022浙江注冊測繪師成績查詢入口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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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注冊測繪師考試將于 2022 年 11 月下旬公布考試成績

屆時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為 )成績查詢欄目查詢。

成績顯示

“-1” 代表缺考,說明考生報名但未參加考試。

“-2” 代表違紀,說明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發生。

“-4” 代表成績無效,說明考后發現因報考條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違紀行為導致科目成績無效,或雖無違紀違規行為但未按考試要求作答。

考生如對本人的考試成績有異議要求復核的,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后,咨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進行成績復核。

核查時間:在考試合格標準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辦理核查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成績不實行滾動管理,參加 3 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或參加 2 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均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考試成績查詢網站為中國人事考試網()。

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相應級別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該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自然資源部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用印,在全國范圍有效。

電子證書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 “證書查驗” 欄目查詢、下載。紙質證書由報名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發放,可現場領取或登錄人事考試信息網(hrss.shandong.gov.cn/rsks/)辦理郵寄。

2022浙江注冊測繪師成績查詢入口官網2

注冊測繪師考試暫定各科合格標準分數線均為72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20分)。

各市考生的考后復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我省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及材料受理的具體聯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網站公布為準,見附件1)。其中,省直全科上線人員名單(附件2),請自行下載核查。

根據此前人社部發布的有關通告,自2022年起注冊測繪師考試實行一個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即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試卷滿分的60%。這種合格分數線的劃定表明,注冊測繪師考試越來越成熟,證書在全國范圍通用。備考時考生在自測模擬時可以這個分數線來測試自己的備考程度。

注冊測繪師啟用電子證書,使用專用印章。已制發的紙質證書若損毀、遺失、一起未領取等不再補發。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屆時,考生可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電子證書,企業和個人也可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來查詢和驗證證書真偽等。

注冊測繪師是指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后,從事測繪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根據規定,測繪執業資格通過考試 *** 取得,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設3個科目,考試成績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全部合格,可獲得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證書全國有效。

經考試取得證書者,受聘于一個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經過注冊后,才可以注冊測繪師的名義執業。測繪活動中的關鍵崗位需由注冊測繪師來擔任。

2022浙江注冊測繪師成績查詢入口官網3

根據中國人事考試網發布信息,2022年注冊測繪師成績查詢入口預計于11月份開通,屆時浙江考生可以查詢2022年注冊測繪師成績。

注冊測繪師考試成績查詢官網:

網址: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為)成績查詢欄目查詢。考生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欄目查詢考試成績。實行網上報名后,不再另發考試成績通知單,請考生自行上網打印。

合格標準:

預計2022年注冊測繪師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參考往年合格分數線,如下:2021年度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72分(試卷滿分均為120分)。

成績核查范圍: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18 號)文件規定,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 30 天內,向省級人事考試機構提出成績復查申請。

成績復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數合計和登錄是否有誤。成績復查過程中,工作人員不得向應試人員或其委托人出示試卷、答卷、標準答案、視頻監控等相關材料,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復查后的成績為最終成績。

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考試結束后將對擬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成績能保留幾年?

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即參加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考全科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3個)應試科目,方可獲得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免一科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剩余兩個科目,方可獲得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

報考二級建造師的單位只有測繪乙級資質,這樣可以嗎?

這個需要看這個測繪單位有沒有工程責任的領域,如果有,則可以報考,如果沒有,則不能報考。一般測繪單位在工作領域范圍內是有工程資質的。建議報考前,查看一下營業范圍,若有則報名。

二級建造師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

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業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即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符合上述(一)的報名條件

具有工程(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2.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三)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四)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