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內容有哪些

城市規劃是一門自古就有的學問,每個民族都有其獨特的知識組成。 城市規劃(Urban Planning)研究城市的未來發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工程建設的綜合部署,是一定時期內城市發展的藍圖,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也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運行三個階段管理的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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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城市規劃工作基本屬性

作用

城市發展

城市規劃的任務

城市規劃的作用

城市規劃遵循原則簡介

整合原則

經濟原則

安全原則

美學原則

社會原則

城市規劃遵循原則的細化

城市規劃布置的基本要求

城市規劃的發展歷程

城市規劃的主要內容簡介

問題

意識

研究成果

城市規劃的 ***

城市規劃的發展趨勢

其他建筑學分支學科城市規劃工作基本屬性

作用

城市發展

城市規劃的任務

城市規劃的作用

城市規劃遵循原則 簡介

整合原則

經濟原則

安全原則

美學原則

社會原則

城市規劃遵循原則的細化

城市規劃布置的基本要求

城市規劃的發展歷程城市規劃的主要內容

簡介 問題 意識 研究成果城市規劃的 *** 城市規劃的發展趨勢其他建筑學分支學科展開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工作基本屬性

1)技術性(城市功能的合理性:土地資源、空間布局、道路和交通、公共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 2)藝術性(城市形態的和諧性:城市天際輪廓、城市公共空間,如街道/公園/廣場/濱水地帶/城市街區特色/標志性建筑) 3)政策性(城市規劃作為公共政策過程:經濟效率和社會公正) 4)民主性(社會資源的再分配:代表最廣大的人民利益) 5)綜合性(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

編輯本段作用

要建設好城市,必須有一個統一的、科學的城市規劃,并嚴格按照規劃來進行建設。城市規劃是一項系統性、科學性,政策性和區域性很強的工作。它要預見并合理地確定城市的發展方向、規模和布局,作好環境預測和評價,協調各方面在發展中的關系,統籌安排各項建設,使整個城市的建設和發展,達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骨、肉”協調、壞境優美的綜合效果,為城市人民的居住、勞動、學習、交通、休息以及各種社會活動創造良好條件。 城市規劃又叫都市計劃或都市規劃,是指對城市的空間和實體發展進行的預先考慮。其對象偏重于城市的物質形態部分,涉及城市中產業的區域布局、建筑物的區域布局、道路及運輸設施的設置、城市工程的安排等。 中國古代城市規劃的知識組成的基礎是古代哲學,糅合了儒、道、法等各家思想,最鮮明的一點是講求天人合一,道法自然。

編輯本段城市發展

城市是人類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城市的起源的原因和時間及其作用,學術界尚無定論。一般認為,城市的出觀以社會生產力除能滿足人們基本生存需要外,尚有剩余產品為其基本條件。城市是一定地域范圍內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城市的形成是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個飛躍。 城市的發展是人類居住環境不斷演變的過程,也是人類自覺和不自覺地對居住環境進行規劃安排的過程。在中國陜西省臨潼縣城北的新石器時代聚落姜寨遺址,我們的先人就在村寨選址、土地利用、建筑布局和朝向安排、公共空間的開辟以及防御設施的營建等方面運用原始的技術條件,巧妙經營,建成了適合于當時社會結構的居住環境。可以認為,這是居住環境規劃的萌芽。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的任務

城市規劃的任務是:根據國家城市發展和建設方針、經濟技術政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長遠計劃、區域規劃,以及城市所在地區的自然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和建設條件,布置城市體系;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布局;統一規劃、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綜合部署城市經濟、文化、基礎設施等各項建設,保證城市有秩序地、協調地發展,使城市的發展建設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的作用

城市規劃是指城市人民 *** 為了實現一定時期內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布局和各項建設所作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城市規劃的根本作用是作為建設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據,是保證城市合理地進行建設和城市土地合理開發利用及正常經營活動的前提和基礎,是實現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目標的綜合手段。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遵循原則

簡介

城市規劃的原則有五項,包括:整合原則,經濟原則,安全原則,美學 21世紀澳門城市規劃綱要研究

原則和社會原則。 城市規劃的原則,是正確處理城市與國家、地區、其他城市的關系、城市建設與經濟建設的關系、城市建設的內部關系等的指導思想。在城市規劃編制過程中,應遵循和堅持以下原則:

整合原則

城市規劃要堅持從實際出發,正確處理和協調各種關系的整合原則。 (1)應當使城市的發展規模、各項建設標準、定額指標。計發程序問國家和地方的經濟技術發展水平相適應。 (2)要正確處理好城市局部建設和整體發展的辯證關系。要從全局出發,使城市的各個組成部分在空間布局上做到職能明確,主次分明,互相銜接,科學考慮城市各類建設用地之間的內在聯系,合理安排城市生活區、工業區、商業區、文教區等,形成統一協調的有機整體。 (3)要正確處理好城市規劃近期建設與遠期發展的辯證關系。任何城市都有一個形成發展、改造更新的過程,城市的近期 建設是遠期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既要保持近期建設的相對完整,又要科學預測城市遠景發展的需要,不能只顧眼前利益而忽視了長遠發展,要為遠期發展留有余地。 (4)要處理好城市經濟發展和環境建設的辯證關系。注意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強城市綠化建設和市容環境衛生建設,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城市傳統風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觀;不能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以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平衡、影響城市發展為代價,避免重復“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要使城市的經濟發展與環境建設同步進行。人與環境是相互依存的有機整體,保持人與自然相互協調,既是當代人類的共同責任,也是城市規劃工作的基本原則。

經濟原則

城市規劃要堅持適用、經濟的原則,貫徹勤儉建國的方針,這對于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說尤其重要。 (1)要本著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的原則,做到精打細算,珍惜城市的每一寸土地,盡量少占農田。不占良田。土地是城市的載體,是不可再生資源。我國耕地人均數量少,總體質量水平低,后備資源不富裕,必須長期堅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方針。 (2)要量力而行,科學合理地確定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和定額指標,對一些重大問題和決策進行經濟綜合論證,切忌倉促拍板,造成不良后果。我國城市在發展過程中,資源占用與能源消耗過大,建設行為過于分散,浪費了大量寶貴的土地資源。因此,在城市發展中要把集約建設放在首位,形成合理的功能與布局結構,加大投資密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實行有償使用和有償 *** ;處理好土 鞏義市城市總體規劃

地批租單元的改進、產權分割下成片開發的組織形式,提高對城幣發展中可能出現的矛盾的預見性,為城市更新預留 *** 控制用地,以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安全原則

安全需要是人類最基本的需要之一。因此,城市規劃要將城市防災對策納入城市規劃指標體系。 (1)編制城市規劃應當符合城巾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等要求。在可能發生強烈地震和嚴重洪水災害的地區,必須在規劃中采取相應的抗震、防洪措施;特別注意高層建設的防火防風問題等。 (2)還要注意城市規劃的治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建設等問題。如城市規劃中要有意識地消除那些有利于犯罪的局部環境和防范上的“盲點”。

美學原則

規劃是一門綜合藝術,需要按照美的規律來安排城市的各種物質要素,以構成城市的整體美,給人以美的感受,避免“城市視覺污染”。 (1)要注意傳統與現代的協調,保護好城市中那些有代表性的歷史文化設施、名勝古跡的同時,也要注意體現時代精神,包括使用新材料、新工藝,讓二者結合“神似”而不是“形似”。 (2)要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的協調,建筑格調與環境風貌的協調。城市規劃需要通過對建筑布局、密度。層高、空間和造型等方面的干預,體現城市的精神和氣質,滿足生態的要求。

社會原則

所謂社會原則,就是在城市規劃中樹立為全體市民服務的指導思想,貫徹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促進流通、繁榮經濟、促進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原則,盡量滿足市民的各種需要。 (1)設計要注重人與環境的和諧。人是環境的主角,讓建筑與人對話,引人公園、廣場成為市民交流聯系的空間,使市民享受充分的陽光、綠地、清新的空氣、現代化的公共設施、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這種富有生活情趣和人情味的城市環境,已成為世界上許多城市面向21世紀的規劃和建設的目標。 (2)是要大力推廣無障礙環境設計。城市設施不僅要為健康成年人提供方便,而且要為老、弱、病、殘、幼著想,在建筑出入口、街道商店、娛樂場所設置無障礙通道,體現社會高度文明。我國目前和將來都是老人和殘疾人較多的國家,在城市中推廣無障礙設計,其意義尤為重要。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遵循原則的細化

在城市規劃的編制、審批、實施與管理過程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①從實際出發,正確處理城市與鄉村、生產與生活、局部與整體、遠期與近期,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 蘇州城市道路規劃圖

需要與可能的關系;②合理、科學地安排城市各項建設用地。盡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耕地、菜地、園地和林地;③切實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護城市綠地,搞好綠化建設;④注意保護文物古跡,保持與發揚民族風格和地方特色;⑤根據當前和長遠發展的需要,確定城市的各項定額指標和建設標準,并同國家和地方的經濟技術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適應。 城市規劃按其內容和任務的不同,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 城市總體規劃的調整和修改:城市總體規劃的調整指城市人民 *** 根據城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情況,按照實際需要對已經批準的總體規劃作局部性變更;總體規劃的修改該指城市人民 *** 在實施總體規劃的過程中,發現總體規劃的某些基本原則和框架已經不能適應城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必須作出重大變更。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布置的基本要求

一、便于居民使用。各級公共服務設施應有合理的服務半徑,一般為: 居住區級 800~1000M 居住小區級 400~500M 居住組團級 150~200M 二、應設在交通比較方便人流比較集中的地段,并要考慮職工上下班的走向。 三、如為獨立的工礦居住區或地處市郊的居住區,則應在考慮附近地區的農村使用方便的同時,還要保 持居住區內部的安寧。 四、各級公共服務中心宜與相應的公共綠地相鄰布置,或靠近河湖水面等一些能較好體現城市建筑面貌 的地段。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的發展歷程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的出現、人類居住環境的復雜化,產生了城市規劃思想并得到不斷發展。特別是在社會變革時期,舊的城市結構不能適應新的社會生活要求的情況下,城市規劃理論和實踐往往出現飛躍。 中國古代的城市規劃學說散見于《考工記》、《商君書》、《管子》、《墨子》等典輔之中。《考工記》確定了“都”、“王城”和“諸侯城”的三級城邑制度,用地的功能分區和道路系統等;《商君書》論述了某一地域內山陵丘谷、都邑道路和農田土地分配的適當比例,以及建城、備戰、人口、糧食,土地等相應條件。 中國古代城市規劃強調戰略思想和整體觀念,強調城市與自然結合,強調嚴格的等級觀念。這些城市規劃思想和中國古代各個歷史時期城市規劃的成就,集中體現在作為“四方之極”、“首善之區”的都城建設上。 戰國時期,列國都城采用了大小城制度,反映了“筑城以衛君,造郭以守民”的要求。西漢長安城將宮室與里坊結為一體 ;三國時曹魏鄴城采用城市功能分區的規劃方式;南北朝時代的洛陽城加強了全面規劃,都為中國古代前期城市建設的高峰——隋唐長安城的建設起了先導作用。 長安城的建設成就是唐代燦爛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影響及于日本、朝鮮等國的都城建設。宋開封城在中國都城建設史上的重要性在于 ,它是按照五代周世宗柴榮頒發的詔書,有規劃地進行擴建的要例。后來,商品經濟的發展使延綿千年的城市里坊制逐漸廢弛。北宋中葉,開封城走向較為開放的街巷制體系,形成了中國封建社會后期的城市結構形態。 元大都的規劃汲取了春秋戰國時期理想都城的規劃思想,而又作了因地制宜的處理。由大都城演變而成的明北京城,可說已集中國古代都城城市規劃之大成。清代在北京城遠近郊區大力經營園林和離宮別館,使北京成為中國封建時代都城規劃和建設的最輝煌實例。 在西方,在古希臘城邦時期 已出現了希波丹姆規劃模式。古羅馬建筑師維特魯威的《建筑十書》闡述了城市選址、環境衛生、坊際建設、公共建筑布局等方面的基本原則,并提出了當時的“理想”城市模式。中世紀社會發展緩慢,城市多以教堂為中心。到了文藝復興時期,建筑師阿爾伯蒂、帕拉第奧、斯卡摩錫等也提出了一些反映當時商業興盛和城市生活多樣化的城市理論和城市模式。 產業革命前的歐洲城市,除羅馬等少數城市外,一般規模較小。多數城市是自然形成的,城市功能和基礎設施都比較簡單,衛生條件也差。城市規劃多側重于防御功能和政治需要,封閉性強。城市規劃的內容主要著眼于道路網和建筑群的安排,因而是建筑學的組成部分。 產業革命導致世界范圍的城市化,大工業的建立和農村人口向城市集中促使城市規模擴大。城市的盲目發展,貧民窟和混亂的社會秩序造成城市居住環境的惡化,嚴重影響居民生活。 廣州城市規劃示意圖

人們開始從各個方面研究對策,現代城市規劃學科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 現代城市規劃學科主要由城市規劃理論、城市規劃實踐、城市建設立法三部分組成。 現代城市規劃理論始于人們從社會改革角度對解決城市問題所作的種種探索。19世紀上半葉,一些空想社會主義者繼空想社會主義創始人莫爾等人之后提出種種設想,把改良住房、改進城市規劃作為醫治城市社會病癥的措施之一。他們的理論和實踐對后來的城市規劃理論頗有影響。 19世紀和20世紀之交,霍華德倡導“田園城市”,1915年格迪斯提出區域原則,倡導城市規劃與區域規劃相結合的學說。他們的學術思想對城市規劃思想的發展影響深遠。同時代的恩文所著《城市規劃實踐——城市和郊區設計藝術概念》一書,總結城市發展的史例和他本人的規劃實踐經驗,可視為建筑師對城市規劃領域的開拓。隨后,越來越多的建筑師以及社會學家、地理學家、經濟學家等投入城市規劃理論的研究。 在19世紀,影響最廣的城市規劃實踐是法國官吏奧斯曼1853年開始主持制定的巴黎規劃。盡管巴黎的改建,有鎮壓城市人民起義和炫耀當權者威嚴權勢的政治目的,但巴黎改建規劃將道路、住房、市政建設、土地經營等作了全面的安排,為城市改建做出有益的探索。影響所及,科隆和維也納等城市也紛紛效法。 這一時期還出現了另一種建設實踐:英國一些先進工業家在建設工廠的同時,建設新的工人鎮。例如1851年工業家薩爾特建設了薩泰爾工人鎮,1887年利威爾建設了日光港工人鎮,形成所謂“企業城鎮”。這些實踐無疑促進了霍華德的“田園城市”等城市規劃理論的形成。至今,城市規劃仍是采取上面所說的舊城改建和新城建設兩種基本形式。19世紀90年代,西歐各國已逐漸形成以公共投資改進市政建設同控制私人用地相結臺的城市發展戰略概念。在德國有城鎮發展規劃工作的傳統,也有雛形的分區制規劃 *** 。這些都為城市規劃工作提供了有用經驗。 制定城市建設法規最初的目的是維持整齊、清潔、安定的城市環境,以保障居民健康。英國1848年制定《公共衛生法》,其中規定了住宅的衛生標準,1906年頒布《住宅與城市規劃法》。瑞典1907年制定了有關城市規劃和土地使用的法律。美國紐約1916年頒布了控制土地利用和建筑高度的分區區劃法規,后來在1961年為適應新情況,修改成為區劃決議。實踐證明,城市建設和管理要有相應的法律體系,嚴格的城市建設法規可以提高城市規劃和建設的質量。 20世紀以來,人類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國際政治、經濟、社會結構發生巨大變革,科學技術長足發展,人文科學日益進步,價值觀念起了變化,這一切都對城市規劃產生深刻的影響。1933年的《雅典 *** 》概述了現代城市面臨的問題,提出了應采取的措施和城市規劃的任務,是現代城市規劃理論發展歷程中的里程碑。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城市規劃家沒有舍棄《雅典 *** 》的基本原則,而在一些重大問題上給予更新和補充,這就出觀了1977年的《馬丘比丘 *** 》。這兩個 *** 是兩個不同歷史時期的城市規劃理論的總結,對全世界城市規劃都有相當的影響。 產業革命后,城市內部結構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促使人們從理論上研究城市的結構和形態,尋求更佳模式。 有人認為城市宜集中建設。法國建筑師勒·柯布西耶1922年在《明日的城市》中主張充分利用技術成就,建造高層高密度的建筑群,使城市集中發展,以求得更好的生活環境和更高的工作效率,這種思想被稱為城市集中主義。有人主張城市宜分散建設。美國建筑師賴特提出的“廣畝城市”認為城市應與周圍的鄉村結合在一起,平均每公頃居住2.5人,被稱為城市分散主義,這兩種城市模式影響甚廣。 此外,有人從城市功能要求出發提出各種城市布局形態,如“帶形城市”、同心圓式的環狀城市、楔狀結構城市、多核心城市等;有人則從城市中各種系統的組織出發,宏觀地研究城市所在的地區的空間結構與城市形態的關系;也有人從微觀上對構成城市的單元細胞進行剖析來研究城市的形態。近年來,從系統觀念出發研究城市結構和形態的學者日益增多。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的主要內容

簡介

城市規劃是以發展眼光、科學論證、專家決策為前提,對城市經濟結構、空間結構、社會結構發展進行規劃。具有指導和規范城市建設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綜合管理的前期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龍頭。城市的復雜巨系統特性決定了城市規劃是隨城市發展與運行狀況長期調整、不斷修訂,持續改進和完善的復雜的連續決策過程。

問題

住宅及其環境問題是城市的基本問題之一。美國社會學家佩里通過研究鄰里社區問題,在20年代提出居住區內要有綠地、小學、公共中心和商店,并應安排好區內的交通系統。他更先提出“鄰里單位”概念,被稱為社區規劃理論的先驅。 后來建筑師斯坦因根據鄰里單位理論設計紐約附近雷德布恩居住街坊,取得重大成功。雷德布恩式的街坊被視為汽車時代城市結構的“基層細胞”。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西方國家把鄰里單位作為戰后住宅建設和城市改建的一項準則。 鄰里單位理論本是社會學和建筑學結合的產物。從60年代開始,一些社會學家認為它不盡符合現實社會生活的要求,因為城市生活是多樣化的,人們的活動不限于鄰里。鄰里單位理論又逐漸發展成為社區規劃理論 人們流動自由度的增大反映了社會的進步。城市規劃家應當考慮不斷變化的交通要求。產業革命后,城市的規模越來越大,市內交通問題成為城市發展中更大難題之一。交通技術的進步同舊城市結構的矛盾愈益明顯。 英國警察總監特里普的《城市規劃與道路交通》一書提出了許多切合實際的見解。他的關于“劃區”的規劃思想是在區段內建立次一級的交通系統,以減少地方支路的干擾。這種交通規劃思想后來同鄰里單位規劃思想相結合,發展成為“擴大街坊”概念,試行于考文垂,直接影響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的大倫敦規劃。 此后,學者們提出了樹枝狀道路系統、等級體系道路系統等多種城市交通網模式。發展公共交通的原則現已被廣泛接受。城市交通規劃同城市結構和城市其他規劃問題息息相關,已成為城市規劃中的一項基本內容。人們對交通的認識,也從認識它的單純運輸功能 ,進而認識到它對空間組織的意義和空間聯系作用,并了解到城市交通是土地使用的函數。對城市交通的研究也發展到從城市環境的多種要求出發論交通。 在19世紀,由于城市的臟亂,提出了改善市容問題。1893年為紀念美洲發現400周年,在芝加哥舉辦世界博覽會,芝加哥湖濱地帶修建了宏偉的古典建筑、寬闊的林蔭大道和優美的游憩場地,使人們看到了宏大的規劃對美化城市景觀的作用,影響所及,在美國掀起“城市美化運動”。 沙里寧在奧地利建筑師席諦對城市形象所作的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城市設計理論”,要求把物質環境設計。放在社會、經濟、文化、技術和自然條件之中加以考慮,以創造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良好環境。針對當時 *** 的習尚,他還提出了自由靈活設計、建筑單體之間相互協調、建筑群空間構成以及建筑與自然協調等一些基本原則。這樣,就將城市的美化與城市的各項功能要求有機地結合起來,使城市規劃思想進一步深化了。 20世紀50年代以來,城市設計問題除了從視覺藝術的角度繼續進行探索以外,還從心理學、社會學、生態學、人類學等角度進行更深入、更廣泛的理論研究和應用研究。城市設計的理論和實踐從追求美麗的城市發展到追求有效率的城市——更適宜于人們健康愉快地工作和生活的城市。 與城市設計相聯系的是城市公園的規劃和建設。美國風景建筑師奧姆斯特德在1858年設計了紐約中央公園,后又設計了布法羅、底特律、芝加哥和波士頓等地的公園,這是有計劃地建設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開端。實踐證明,在城市規劃一開始就應該將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規劃納入其中。 城市的急劇發展,人工建筑對自然環境的破壞,促使人們日益重視保持自然和人工環境的平衡以及城市和鄉村協調發展的問題。“大地景觀”的概念開始引起人們的注意。有的城市規劃學者對此作了系統的闡述,引申出把大城市地區看作人類生態系統的組成部分等觀念。現在,各國的城市規劃工作都考慮保護自然環境問題。 歷史紀念物不僅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文化瑰寶,也是全人類共同的文化財富。自古以來,遠見卓識之士都很重視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可是,近代由于城市迅速發展,許多古建筑和歷史名城不僅受到自然的侵蝕,而且更多地遭到人為的破壞。1933年《雅典 *** 》較早地從城市規劃角度提出保護古建筑問題。

意識

由于這些工作的開展,人們深刻地認識到舊建筑、舊居住區在實用、經濟和藝術方面的長遠價值,開始以新的觀點研究舊城、舊區、舊建筑的改造問題。通過全面調查、精心規劃,把舊城、舊區、舊建筑合理地利用起來,使之既適應新的需要,又能保持城市的文化特性和地方文化的延續性,從而使城市規劃的觀念和程序也發生相應的改變。 城市的發展和城市問題的日益嚴重使人們逐漸認識到不能僅就城市論城市,必須從更大的范圍——區域的甚至國土的范圍來研究與城市有關的問題。自從格迪斯提出區域原則以后,區域規劃和國土規劃的實踐以1933年開始實施的美國田納西州區域規劃的成果最為卓著;大城市地區的區域規劃工作以紐約及其周圍地區規劃較早,也較有代表性。40年代制定的大倫敦規劃在這方面有創造性的發展。后來,一些城市紛紛從商業、交通等方面從事大城市影響區域的研究,出現了區域科學。 從區域角度對工礦區進行規劃,是區域規劃工作的一項內容。較典型的例子有英國頓克斯特城市規劃和蘇聯頓巴斯礦區規劃等。對風景名勝區、休養療養地區進行規劃也屬于區域規劃領域。例如蘇聯黑海沿海地區和高加索礦泉地帶的區域規劃。

編輯本段其他建筑學分支學科

建筑學概述、建筑物理學、建筑光學、建筑熱工學、建筑聲學、建筑經濟學、建筑構造學、建筑設計學、室內聲學、室內設計學、景觀學、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工程力學、水力學、土力學、巖體力學、濱海水文學、道路工程學、交通工程學、橋梁工程學、水利工程學。

城鄉規劃的作用

一 強調城鄉綜合規劃

《城鄉規劃法》最重要的改變是更加注重城鄉統籌。它不僅包括城市規劃、鎮規劃,也包括鄉規劃和村莊規劃,這意味著城鄉二元的體系被打破,城鄉規劃進入一體化的新時代。

該法的頒布標志著城市與鄉村的關系不再停留在 *** 政策上,而是從法律意義上給予了城鄉統籌發展思想的定位。

在具體內容上,《城鄉規劃法》對城鄉管理的強化很大程度上反映在協調城鄉規劃布局上。

城鄉空間布局對于城市規劃,是最核心的內容。如何理解呢?以一座城市規劃為例。其規模比較大,周邊有山有水,城市只是中間的平原部分,山水及周邊土地不屬于城市范圍。按照舊的城市規劃法,城市規劃考慮的只是城市邊界內的規劃范圍,城市之外的區域,即使是近鄰的區域也是規劃法覆蓋不到的,城市之外區域執行的是國務院村鎮建設管理條例,所以城鄉規劃被人為分割成兩層,即二元化。但是城市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新的城鄉規劃法實施后,城與鄉的邊界范圍就模糊了。按照城市規劃法規定,大城市是指城市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50萬以上的城市。農村人口不作為確定城市規模的指標。例如一個市有500萬人,城區人口只有50萬,按舊法的概念它就只能算作中等城市,但就新法而言這樣的城市就是大城市了。兩部法律完全是不一樣的概念。城鄉規劃法取消了城市邊界的界定,也就取消了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的界限,以后將會有戶籍等相關適應法規和配套政策陸續出臺。因此,這種影響將是根本性的。。

二 將人居環境建設作為目的之一

《城鄉規劃法》與《城市規劃法》相比,另外一個最重要的變化是把人居環境建設提升到法律的高度。

《城鄉規劃法》第1條明確規定:“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這不僅僅是增加了幾個字那么簡單,而是將過去的實體空間規劃提升到以人為本的居住環境建設層面。

而且由此可以明確,改善人居環境已經成為《城鄉規劃法》的重要立法目的之一,其重要法律地位得以確立。而且,還明確規定了一點,改善人居環境的工作是由城鄉規劃管理部門來做,這是非常本質的改變。也可以理解為人居環境建設已變成了 *** 的責任。

在具體要求上,城鄉規劃符改變了城市規劃法為規劃編制而規劃的指導思想,強調城鄉規劃要與經濟、社會、環境等協調發展融合在一起,這也為建設和諧人居環境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契機。簡單的說,以前的城市規劃法是擺在那里讓有關部門去執行,現在的城鄉規劃法在內容上是互動的,城鄉規劃“紙上畫畫,墻上掛掛”的被動局面將得到改變。城鄉規劃法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將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并提出了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等要求。

當然,城市建設有一定的周期,城鄉規劃法對人居環境的影響不會立竿見影,真正發生變化應該是實施一段時間之后。

三 為城市未來的發展掃除了障礙,提供了更大的空間

原有的《城市規劃法》為新區開發和舊城改造專設了一章(見第三章),對新區開發作了專門的規定。回顧我國開發區的建設歷程,我認為這也是起到積極作用的,在當時需要以經濟發展為龍頭帶動城市的發展,以經濟發展為核心。但是,經濟開發區更大的失敗就是浪費了土地。現在土地是最寶貴的資源,18億畝生存底線已經比較接近。

而新法取消了這一內容,明確||地規定城市規劃區范圍之外,不得設立各類城市開發區和城市新區。顯然,取消此項有三大作用。首先,有助于城市規模的健康發展。新區開發與舊城改造結合得不好,也不能成為一種城市發展的主流模式。其次,這樣做有助于節約土地,對于增加城市的活力會有幫助。開發區占地多,生活設施不完善,缺乏活力。第三,有助于城市復合發展。

在城市性質的界定上,新法做出了一個極有利于城市發展的決定。按照《城市規劃法》第19條規定,城市規劃編制時首先要對城市性質進行明確定位,繼而對城市產業結構調整產生影響。而隨著經濟發展的多樣化和交叉化,實際上產業發展越來越難以明確定性,比如IBM作為計算機生產是屬于第二產業,而作為電子綜合服務的提供商則是第三產業范疇。在新的《城鄉規劃法》中,不對城市性質作清晰的規定,這將對城市未來的發展預留了更大的彈性空間。

四 強化監督職能, *** 將對城市建設和房產開發的調控將更有力

關于城鄉規劃實施內容,原來在《城市規劃法》中只有11條,不到1頁篇幅,新法則設置了專門章節,包括18條內容,占到2頁半篇幅,內容非常充實。為什么增加了這么多內容呢?以前的城市規劃法對房地產開發土地要素控制不是很嚴,現在城鄉規劃法對各個程序,比如選址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程序都有了非常明確的要求,包括鄉村的建設規劃許可證,城鄉建設的全過程都有具體的要求和規范,沒有空白點。此外,各個城市制定細則,沒有統一,現在也都有了明確|| 的標準。這樣將有助于 *** 主導城市發展的規模、方向、速度,調控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

由于以前不是特別清晰的監督制度,原來的規劃與市場結合得很弱,導致城市規劃滯后于開發,現在提了很多具體的要求了,更加有法可依了,有助于城市以規劃為龍頭引領城市發展。這是一種巨大的進步。

城鄉規劃的適用范圍

《在中國市長協會第三次代表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城鄉規劃“是一項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個領域。制定好城市規劃,要按照現代化建設的總體要求,立足當前,面向未來,統籌兼顧,綜合布局。要處理好局部與整體、近期與長遠、需要與可能、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城市建設與環境保護、進行現代化建設與保護歷史遺產等一系列關系。通過加強和改進城市規劃工作,促進城市健康發展,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鄉規劃是以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根本任務、促進土地科學使用為基礎、促進人居環境根本改善為目的,涵蓋城鄉居民點的空間布局規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所稱的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2分類編輯

按行政層級分為國家級規劃、省(區、市)級規劃、市縣級規劃;按對象和功能類別分為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按所覆蓋時間的長短分為長期規劃和短期規劃。

總體規劃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性、綱領性、綜合性規劃,是編制本級和下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以及制定有關政策和年度計劃的依據,其他規劃要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

專項規劃是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特定領域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總體規劃在特定領域的細化,也是 *** 指導該領域發展以及審批、核準重大項目,安排 *** 投資和財政支出預算,制定特定領域相關政策的依據。

區域規劃是以跨行政區的特定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總體規劃在特定區域的細化和落實。跨省(區、市)的區域規劃是編制區域內省(區、市)級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的依據。

國家總體規劃、省(區、市)級總體規劃和區域規劃的規劃期一般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縣級總體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的規劃期可根據需要確定。

3法律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1] 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07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內容:

之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

第三章 城鄉規劃的實施

第四章 城鄉規劃的修改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4工作原則編輯

城鄉規劃編制是指各級人民 *** 根據一定時期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依法編制規劃文件,以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功能布局,綜合部署各項建設。一般工作原則包括:

1、城鄉規劃要為社會、經濟、文化綜合發展服務

當前我國正處在加速城市化的時期,即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又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各種社會、經濟矛盾凸顯,對 *** 的執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城鄉規劃是 *** 實施宏觀調控的主要方式之一。城鄉規劃、建設的根本目的就是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的綜合發展,不斷優化城鄉人居環境。實施城鄉規劃與城鄉綜合發展是相輔相成、互為依據的。沒有城鄉的不斷發展就不可能為實施城鄉規劃提供物質基礎。在編制城鄉規劃時是否有利于區域綜合發展、長遠發展,應當成為我們考慮問題的出發點,也是檢驗城鄉規劃工作的根本標準。

2、城鄉規劃必須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

從實際出發就是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從城市的市情出發。近年來,雖然我國的發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國民生產總值排名在世界上不斷上升,但人口多、底子薄的情況并未得到根本改變,仍屬于發展中國家,這就是我國的基本國情。一切城鄉規劃的編制,包括規劃中指標選用、建設標準的確定、分期建設目標的擬定,都必須從這個基本國情出發,符合國情是城鄉規劃工作的基本出發點。我國幅員遼闊,城市眾多,各地自然、區域乃至經濟、社會發展程度差別很大,城鄉規劃不能簡單地采用統一的模式,必須針對市情提出切實可行的規劃方案。

從根本上講,城鄉規劃的目的是用最少的資金投人取得城市建設合理化的更大成果,對于國外的先進經驗和優秀的規劃設計范例,也應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吸收其精髓實質,而不是盲目追求它的標準和形式。在各地的規劃建設中,脫離實際、盲目攀比、貪大求洋的情況屢屢出現,《國務院關于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3號)中對這些現象提出了嚴肅的批評。要把堅持實用、經濟的原則和美的要求有機地結合起來,力爭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

3、城鄉規劃應當貫徹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處理好人口、資源、環境的關系

我國人口多,土地資源不足,合理使用土地、節約用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也是我國的長遠利益所在。城鄉規劃必須樹立貫徹中央關于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對于每項城市用地必須認真核算,在服從城市功能上的合理性、建設

城市規劃的引領作用

城市規劃的引領作用

導語:城市規劃"是研究城市的未來發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工程建設的綜合部署,是一定時期內城市發展的藍圖,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也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運行三個階段管理的前提。

城市規劃是指導城市發展建設的藍圖,是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前瞻性規劃。“考察一個城市首先看規劃,規劃科學是更大的效益,規劃失誤是更大的浪費,規劃折騰是更大的忌諱”。在新時期、新常態背景下,只有以時代眼光和改革思路,創新規劃理念,改進規劃 *** ,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實效性,切實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嚴肅性,才能充分發揮城市規劃的戰略引領作用,保障城市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才能營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環境,實現“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目標。

一、符合時代要求,解決現實問題

現代城市規劃源于英國工業革命時期的城市公共衛生問題,是國家治理中重要的公共政策之一。城市規劃的主要任務是:科學評判城市發展的內外部條件,針對城市發展建設中的主要問題,合理把握城市發展趨勢,綜合安排空間資源配置,并對一定時期內城市土地利用、空間布局和各項建設進行統籌安排。可見,科學制定城市規劃的過程,就是認識城市發展規律并形成共識的過程,就是遵循、順應規律,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并落實到行動的過程。

城市規劃涉及面廣、實踐性強,其理論、內容和 *** 不是一成不變的。不同國家的城市規劃和規劃管理沒有統一的模式,同一國家在不同的發展階段,針對城市發展過程中的問題,規劃的側重點也會動態地調整。要根據城市發展建設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不同的規劃對策,緊扣時代脈搏,更好地發揮城市規劃的戰略引領作用。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城市化和城市發展也進入轉型發展新時期。城市發展模式要從外延式擴張向內涵式提升轉變;發展主體要從以 *** 為主導向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轉變;發展動力要從單純地依靠工業化向更加多元、開放、特色轉變。在此背景下,要改革完善城市規劃,創新規劃觀念,改進規劃 *** ,主動適應新時期、新常態的要求,推進城市規劃從主要以目標導向為主的空間擴張型規劃,向管控和底線約束為基礎的綜合型規劃轉變,從由 *** 管理城市的技術工具,向協調各方利益、推進公眾參與的公共政策轉變。

二、創新規劃理念,改進規劃 ***

(一)把以人為本、尊重自然、傳承歷史、綠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規劃全過程

城市的主體是人,城市規劃的核心也應該是人。城市規劃不僅要關注人口的規模、數量,更應該關注人口的結構、分布,滿足不同人群的差異化需求。在舊城改建過程中,要采用有機更新的方式,避免“大拆大建”;針對老舊城區功能缺失、設施不足、質量不高等具體問題,開展功能修補和生態修復,提高居住社區人居環境和各項設施的服務質量,著力改善民生。要從城市的整體發展戰略出發,妥善處理城市外圍新區與中心城區的關系,合理確定新區規模和功能定位,營造良好的宜居環境。要全面開展城市設計工作,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讓城市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使建筑與環境之間、建筑與建筑之間更加協調,避免過度人工化和布景化。要傳承城市歷史文脈,切實做好歷史文化遺產和歷史建筑的保護,體現城市的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保留城市特有的“基因”,杜絕“挖山、填湖、砍樹”等破壞自然的行為。要以節能減排、綠色發展為目標,把低碳、生態發展理念落實到城市規劃要求中,建設海綿城市、生態城市、智慧城市,大力發展綠色交通、綠色建筑,推廣低能耗、微循環的建設技術,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

(二)將資源環境綜合承載能力作為城市規劃的前提和基礎

城市規劃應以資源環境為本底,實現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的統一。編制城市規劃,要開展現狀資源環境條件評估,明確城市的發展基礎、發展條件和發展階段,評判城市資源環境綜合承載能力。要堅持以資源環境綜合承載能力為前提,合理預測城市規模,將水資源、土地資源保護等作為約束城市發展的底線和剛性指標,把保護基本農田放在突出地位,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線和生態保護紅線。要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和形態,打造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的“三生”空間。要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在編制城市規劃過程中,分析制約城市發展的資源或能源“短板”,如對缺水城市,要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對大城市、特大城市,要劃定永久性城市開發邊界,避免城市“攤大餅”式無序蔓延,緩解和預防“城市病”。要加強現狀調研,利用大數據建立規劃信息數據庫,開展地下管線、交通出行、資源能源供需等的量化分析,為科學編制城市規劃提供支撐。

(三)堅持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發展

應立足全局和長遠角度謀劃城市發展定位,把區域協同發展的要求從思想、理念轉變為實際行動,避免城市各自為政、以鄰為壑、無序競爭。圍繞國家“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和長江經濟帶國家重大戰略,做好城市密集地區的規劃,科學謀劃區域空間的總體布局,要從區域整體角度把握城市發展趨勢,認識城市的地位作用,明確城市功能定位,統籌交通、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 *** ,促進城鎮之間協調發展。要按照城市的常住人口口徑預測城市人口規模,規劃城市住房、交通、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統籌考慮外來人口的需求,為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提供規劃保障。要按照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反哺農村的要求,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使鄉村居民與城市市民共享改革開放成果。城鄉空間是一個連續的整體,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推進城市規劃的全域覆蓋,加強對城鄉居民點和全域空間的規劃管理,加強對村鎮建設的指導,避免割裂城鄉關系。要加強鄉村規劃和綜合環境整治,保持鄉村特色風貌和文化傳統,盡可能在原有村莊形態基礎上,因地制宜改善村民生活條件,在留住“鄉愁”的同時,為廣大的城市居民提供游憩、休閑的場所。

(四)建設集約高效、“精明”增長的城市

嚴格執行節約土地、集約發展的規劃原則,按照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的思路,開展存量規劃,在控制城市新增用地的同時,注重對城市建成區內既有存量建設用地的整合改造和功能提升,促進存量建設用地挖潛。要逐步優化城市建設用地結構,保障棚戶區改造、軌道交通、公共服務設施等民生工程的用地供給,嚴格控制新城新區審批和新增工業用地供給,提高城市建設用地的綜合利用效率。促進城市土地混合利用,減少單一功能區,促進單一功能的開發區向綜合性的城區轉變,從源頭上減少不必要的交通出行和鐘擺式交通。要結合城市的自然稟賦、區位條件、經濟基礎和發展階段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對密度較高、開發強度大的老舊城區,應疏解功能和人口,著重開展城市修補、生態修復;對城市新區和各類開發區,應加大配套設施建設力度,提高人口密度和土地開發強度,嚴格控制“寬馬路、大廣場”,促進城市緊湊布局,精明增長。

三、履行法定程序,健全決策機制

(一)嚴格執行城市規劃法定程序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強化城市 *** 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的主體責任,按法定程序和內容要求做好規劃編制組織工作。城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發揮好牽頭作用,相關組成部門要積極配合,全程參與,提供相應的基礎資料和現狀數據。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落實公眾參與、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常務委員會審議、上級 *** 審查審批的有關規定,做好城市總體規劃上報審批工作。公眾參與意見、專家審查意見和人大審議意見的吸收采納情況,應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的附件一并上報。經依法批準的城市規劃,應按法定要求及時予以公開。

強化城市規劃的`龍頭地位和平臺作用。以城鄉規劃為平臺建立健全“空間全覆蓋、事權不重疊”的空間規劃體系。在國家層面,制定國家空間規劃和空間政策;在區域層面,重點做好城市群(大都市區)規劃,疏解特大城市功能和人口;在市(縣)層面,以城市總體規劃為空間平臺推進“多規合一”,實現同級 *** 一本規劃、一張藍圖、一個空間平臺。同時,通過構建上下銜接、層級傳導的規劃體系,實現規劃剛性內容的可落實、可實施、可評判、可監管。

(二)健全完善規劃決策實施機制

借鑒國內外協作式、參與式、漸進式規劃的經驗,保證規劃公開透明,完善公眾參與的途徑,充分尊重公眾意見,促進規劃從技術理性走向社會理性,從精英規劃走向公共政策。要把握城市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兼顧規劃的“剛性”與“彈性”。一方面,提高城市規劃的前瞻性,順應時代特征和發展趨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使規劃適應城市發展面臨的不確定性;另一方面,明確城市發展建設的“負面清單”,劃定禁止建設區、限制建設區、適宜建設區和城市水體保護線、綠地系統線、基礎設施建設控制線、歷史文化保護線等需要保護和控制的空間,明確保護要求和保護措施,作為規劃的強制性內容。

建立城市 *** 組織領導的規劃決策機制,樹立規劃一盤棋思想,依托城市規劃建立城市空間信息平臺,健全“一張圖”的空間管理手段,加強城市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主體功能定位、國土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等規劃的相互協調與銜接,避免相關規劃之間內容重疊、管理分割、規劃打架等問題。

(三)避免頻繁修改規劃

堅持一本規劃、一張藍圖,保持城市規劃權威性、嚴肅性和連續性,持之以恒加以落實。城市各級 *** 和相關部門,以及駐城市的相關單位,要自覺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嚴肅性,尊重規劃、遵守規劃并自覺維護、執行規劃,服從規劃管理,提升城市整體的規劃建設管理水平。要建立城市規劃執行情況的定期評估和報告制度,完善“前期研究―設計決策―運作實施―評估反饋”過程,在規劃實施過程中實行動態管理,根據評估狀況對規劃進行動態調整和依法修改。

加大對城市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杜絕以權代法、違規審批,加大對違法建設活動的懲處力度。針對各層級 *** 事權明確管理重點,建立中央與地方事權清晰的城市規劃管理體制。要將城市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干部考核和離任審計,杜絕擅自改變規劃的“剛性”內容、隨意改變城市的發展方向、換一屆領導改一次規劃等情況的發生,確保“一張藍圖干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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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發布《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

4月9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印發《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的通知。

以下為全文:

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全國工商聯,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經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共同確定并報告國務院,現將《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為“十四五”發展打好基礎的關鍵之年。為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印發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現提出以下任務。

一、總體要求

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加快實施以促進人的城鎮化為核心、提高質量為導向的新型城鎮化戰略,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增強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綜合承載、資源優化配置能力,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實現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目標和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圓滿收官,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二、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

以深化改革戶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為路徑,打破阻礙勞動力自由流動的不合理壁壘,促進人力資源優化配置。

(一)督促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督促Ⅱ型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含設區市和縣級市)堅決貫徹《 *** 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全面取消落戶限制,進一步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公安部、發展改革委、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二)推動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點人群落戶限制。督促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其他超大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堅持存量優先原則,取消進城就業生活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城的人口等重點人群落戶限制。推動Ⅰ型大城市探索進城常住的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應落盡落。鼓勵有條件的Ⅰ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區新區落戶限制。(公安部、發展改革委、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三)促進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戶。鼓勵各城市 *** 簡化戶籍遷移手續,加強落戶政策宣傳,開通線上申請審核系統,大幅提高落戶便利性。推動超大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改進積分落戶政策,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公安部、發展改革委、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四)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未落戶常住人口。出臺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提高居住證發證量和含金量,推動未落戶常住人口逐步享有與戶籍人口同等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運用信息化手段建設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平臺,加快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進度,完善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制度,做好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方便人口流動。增加學位供給,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入園政策,使其在流入地享有普惠性學前教育。以解決新市民住房問題為主要出發點,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健康委、教育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醫保局、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五)大力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就業能力。深入實施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加強對新生代農民工等農業轉移人口的職業技能培訓。支持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上企業或吸納農民工較多企業開展崗前培訓、新型學徒制培訓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并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六)加大“人地錢掛鉤”配套政策的激勵力度。提高城市 *** 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積極性,加大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支持力度,加大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與吸納落戶數量掛鉤力度。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不得強行要求其 *** 上述權益或將此作為落戶前置條件;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探索其 *** 上述權益的具體辦法。探索利用大數據技術建立各城市城區常住人口等的常態化統計機制,為政策制定提供支撐。(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發展改革委、統計局、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三、優化城鎮化空間格局

完善和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增強經濟發展優勢區域承載能力,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空間格局,形成高質量發展的動力系統。

(七)加快發展重點城市群。加快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全面實施城市群發展規劃,推動哈長、長江中游、中原、北部灣城市群建設取得階段性進展,支持關中平原城市群規劃實施聯席會議制度落地生效,推動蘭州—西寧、呼包鄂榆等城市群健全一體化發展工作機制,促進天山北坡、滇中等邊疆城市群及山東半島、黔中等省內城市群發展。(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生態環境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八)編制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加快推進規劃編制實施,促進重慶市、四川省通力協作,加大成渝地區發展統籌力度,發揮中心城市帶動作用,加強交通、產業、環保、民生政策對接,共同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加快培育形成新動力源。(發展改革委、重慶市和四川省有關部門等負責)

(九)大力推進都市圈同城化建設。深入實施《關于培育發展現代化都市圈的指導意見》,建立中心城市牽頭的協調推進機制,支持南京、西安、福州等都市圈編制實施發展規劃。以軌道交通為重點健全都市圈交通基礎設施,有序規劃建設城際鐵路和市域(郊)鐵路,推進中心城市軌道交通向周邊城鎮合理延伸,實施“斷頭路”暢通工程和“瓶頸路”拓寬工程。支持重點都市圈編制多層次軌道交通規劃。(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生態環境部、國鐵集團、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十)提升中心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優化發展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重要節點城市等中心城市,強化用地等要素保障,優化重大生產力布局。完善部分中心城市市轄區規模結構和管轄范圍,解決發展空間嚴重不足問題。(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十一)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加快印發指導意見,明確發展目標和建設任務,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和政策扶持力度,抓緊補上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暴露出來的短板弱項,推進環境衛生設施提級擴能、市政公用設施提擋升級、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產業配套設施提質增效。(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十二)規范發展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強化底線約束,嚴格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防地方 *** 債務風險、嚴控“房地產化”傾向,進一步深化淘汰整改。強化政策激勵,加強用地和財政建設性資金保障,鼓勵省級 *** 通過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設立省級專項資金等方式擇優支持,在有條件區域培育一批示范性的精品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強化正面引導,制定特色小鎮發展導則,挖掘推廣第二輪全國特色小鎮典型經驗。(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體育總局、林草局、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十三)推進邊境地區新型城鎮化建設。在邊境地區推進潛力型城鎮以產聚人、戰略支點型城鎮以城聚產,打造以內陸鄰近的大中城市為輻射源、邊境縣級市及地級市市轄區為樞紐、邊境口岸和小城鎮為節點、邊境特色小鎮為散點的邊境一線城鎮廊帶。推進興邊富民行動,改善邊境一線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沿邊抵邊公路。實施守邊固邊工程。(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十四)推進大型搬遷安置區新型城鎮化建設。順應大型搬遷安置區轉向新型城鎮化建設新階段的發展要求,加快推進搬遷人口市民化進程,強化產業就業支撐,幫助搬遷人口盡快解決穩定發展問題,適應新環境、融入新社區。(發展改革委、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十五)優化行政區劃設置。統籌新生城市培育和收縮型城市瘦身強體,按程序推進具備條件的非縣級 *** 駐地特大鎮設市,有序推進“縣改市”“縣改區”“市改區”,穩妥調減收縮型城市市轄區,審慎研究調整收縮型縣(市)。全面完成各省(區、市)設鎮設街道標準制定工作,合理推進“鄉改鎮”“鄉(鎮)改街道”和鄉鎮撤并。(民政部、發展改革委、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四、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

著眼于增強人口經濟承載和資源優化配置等核心功能,健全城市可持續發展體制機制,提升城市發展質量。

(十六)補齊城市公共衛生短板。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健全公共衛生重大風險研判、評估、決策、防控協同機制,完善重大疫情預警、救治和應急處置機制,強化重要物資儲備,推動城市群、都市圈內城市建立聯防聯控機制。整治城市環境衛生死角,建立嚴格檢疫、定點屠宰、冷鮮上市的畜禽產品供應體系,健全污水收集處理和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十七)改善城市公用設施。健全城市路網系統,完善公交專用道、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系統、行人過街設施。完善市政管網和排水防澇設施。健全停車場、智能快件箱、社區菜市場等便民設施。擴大普惠性養老、幼兒園和托育服務供給。實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全民健身提升工程、智慧廣電公共服務工程。(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衛生健康委、商務部、體育總局、廣電總局、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十八)實施新型智慧城市行動。完善城市數字化管理平臺和感知系統,打通社區末端、織密數據網格,整合衛生健康、公共安全、應急管理、交通運輸等領域信息系統和數據資源,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城市運行“一網統管”,支撐城市健康高效運行和突發事件快速智能響應。(發展改革委、衛生健康委、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交通運輸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十九)加快推進城市更新。改造一批老舊小區,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引導發展社區便民服務。改造一批老舊廠區,通過活化利用工業遺產和發展工業旅游等方式,將“工業銹帶”改造為“生活秀帶”、雙創空間、新型產業空間和文化旅游場地。改造一批老舊街區,引導商業步行街、文化街、古城古街打造市民消費升級載體,因地制宜發展新型文旅商業消費聚集區。改造一批城中村,探索在 *** 引導下工商資本與農民集體合作共贏模式。開展城市更新改造試點,提升城市品質和人居環境質量。(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二十)改革建設用地計劃管理方式。推動建設用地資源向中心城市和重點城市群傾斜。鼓勵盤活低效存量建設用地,控制人均城市建設用地面積。修改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并完善配套制度,分步實現城鄉建設用地指標使用更多由省級 *** 負責,將由國務院行使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權以及永久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土地征收審批權,授權省級 *** 或委托試點地區的省級 *** 實施。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二十一)改革城市投融資機制。在防范化解地方 *** 債務風險、合理處置存量債務的前提下,完善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相匹配的投融資工具。支持符合條件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用于新型城鎮化建設項目、城鄉融合典型項目、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項目等。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和職能定位,對投資運營上述項目的企業進行綜合授信,加大中長期貸款投放規模和力度。(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財政部、發展改革委、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二十二)改進城市治理方式。推動城市 *** 向服務型轉變、治理方式向精細化轉型、配套資源向街道社區下沉。加強和創新社區治理,引導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參與,大幅提高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提高國土空間規劃水平,順應城市發展邏輯和文化傳承,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新時期建筑方針,加強建筑設計和城市風貌管理,提高城市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五、加快推進城鄉融合發展

突出以城帶鄉、以工促農,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促進城鄉生產要素雙向自由流動和公共資源合理配置。

(二十三)加快推進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改革探索。指導試驗區分別制定實施方案。推動試驗區在健全城鄉人口遷徙制度、完善農村產權抵押擔保權能、搭建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平臺等方面先行先試,引導縣級土地儲備公司和融資平臺公司參與相關農村產權流轉及抵押,加快探索行之有效的改革發展路徑。(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資源部、人民銀行、有關省級部門等負責)

(二十四)全面推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出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允許農民集體妥善處理產權和補償關系后,依法收回農民自愿退出的閑置宅基地、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按照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經營性用途入市。啟動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二十五)加快引導工商資本入鄉發展。開展工商資本入鄉發展試點。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國家城鄉融合發展基金作用,支持引導工商資本和金融資本入鄉發展。培育一批城鄉融合典型項目,形成承載城鄉要素跨界配置的有效載體,在長江流域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入鄉就業創業人員在原籍地或就業創業地落戶并依法享有相關權益。(中央統戰部、全國工商聯、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公安部、農業農村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二十六)促進城鄉公共設施聯動發展。推進實施城鄉統籌的污水垃圾收集處理、城鄉聯結的冷鏈物流、城鄉農貿市場一體化改造、城鄉道路客運一體化發展、城鄉公共文化設施一體化布局、市政供水供氣供熱向城郊村延伸、鄉村旅游路產業路等城鄉聯動建設項目,加快發展城鄉教育聯合體和縣域醫共體。(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教育部、衛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六、組織實施

(二十七)強化部際協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依托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強化統籌協調和指導督促,并總結推廣第三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等典型經驗。各有關部門要細化制定具體措施,調動本系統力量扎實推進。

(二十八)壓實地方責任。省級發展改革委要牽頭會同省級其他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做好組織調度和任務分解。市縣級 *** 要將各項任務落實到事,確保任務落地生效。

城市規劃是什么

城鄉規劃是各級 *** 統籌安排城鄉發展建設空間布局,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維護社會公正與公平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屬性。

城鄉規劃是城市 *** 關于城市發展目標的決策,因此盡管各國由于社會經濟體制、城市發展水平、城市規劃的實踐和經驗的不同,城市規劃的工作步驟、階段劃分與編制 *** 也就不盡相同,但基本上都按照由抽象到具體,從戰略到戰術的層次決策原則進行。

城鄉規劃是一個綜合性學科,涉及城鄉規劃、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旅游規劃、建筑設計、風景園林、農業經濟、生態環保、水利工程等專業。